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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抗旱工作促进粮食生产的意见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抗旱工作的扶持政策
  (一)实施水源开源节流。要制定完善供水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水资源,搞好水源工程建设。针对抗旱工程标准低、末级渠系不配套、提水设备老化、渠道渗漏等问题,加大工程治理力度,积极兴建应急水利工程,加强库河灌区引水灌溉配套建设。沿黄地区要抓紧进行清淤和渠道疏通,利用各类工程多引多蓄黄河水。井灌区要抓紧维修损毁旧井,尽快建设一批新井,切实提高井灌保障能力。要继续大力倡导节约用水,积极推广渠道防渗、喷灌滴灌、“小白龙”等节水灌溉措施。
  (二)抓好麦田管理和春耕春播。要按照“科学灌溉、促控结合、镇压划锄、提墒保墒”的要求,以抗旱保苗为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抗旱。要根据不同苗情、旱情、墒情,适时适量浇水追肥,提高水肥使用效率,促进苗情转化升级。要认真抓好春耕春播,做到足墒播种、一播全苗。
  (三)加强抗旱综合服务。要切实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选配精干力量,强化技术培训,装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和设备。要突出抓好应急打井、抗旱设施维修、提水灌溉服务,确保抗旱应急所需。要强化抗旱科技服务,健全农技推广体系,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下乡活动,重点推广先进管理技术、机械化耕作技术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扎实推进全市抗旱双保工作。
  (四)完善抗旱配套扶持政策。在严格落实上级抗旱扶持政策的同时,各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完善抗旱扶持政策。市政府确定,在前期财政扶持的基础上,新出台全市抗旱补贴政策(附后)。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农业局研究制定。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察、审计。各县(市)区既要足额配套资金,也要出台自己的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抗旱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要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并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工作,确保全市抗旱工作取得实效,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指挥,服务大局,全力打好抗旱双保攻坚战。水利部门要坚持因地制宜,广开水源,多方抢引多蓄,最大限度地为春灌提供水源保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抗旱双保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春灌春管技术指导。黄河河务部门要积极协调引水指标,最大限度增加黄河引水量。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抓住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经济和信息化、商务、供电等部门要保证抗旱生产用油、用电及相关应急物资供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抗旱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扩大其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齐心协力抗旱、促进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努力夺取我市夏粮和全年粮食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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