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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第三步:申请人通过邮局汇款(交费方式见收费通知单,各分局收款单位由分局确定)。如申请人采取当场交费方式,按当面领取的方式办理。
  第四步:收到费用后,财务部门开立票据,注明告知书号。信息公开受理部门通过邮寄提供信息公开及财务部门开立的收费收据(票据第二联,邮寄费用暂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五步:申请办结,全部文件归档。现金和记账联(票据第三联,附原始凭证)由财务部门存档。
  (三)以传真方式获取信息。
  第一步: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受理申请后按程序批转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对于符合收费条件的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写《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审核表》,确定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随信息办理结果一并转信息公开受理部门。
  第二步:由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根据《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审核表》制定“收费通知单”,将“告知书”及收费通知单传真申请人。
  第三步:申请人通过邮局汇款(交费方式见收费通知单,各分局收款单位由分局确定)。如申请人采取当场交费方式,按当面领取的方式办理。
  第四步:收到费用后,财务部门开立票据,注明告知书号。信息公开受理部门通过传真提供信息答复,同时向申请人邮寄收费收据(票据第二联,邮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五步:申请办结,全部文件归档。现金和记账联(票据第三联,附原始凭证)由财务部门存档。
  (四)依申请减免相关费用实施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减免费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费用免除理由”栏目中注明。
  第二步:对满足收费条件的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填写《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审核表》,确定减免费用,随信息办理结果一并转信息公开受理部门。
  第三步:由信息公开受理部门呈报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减免费用。
  第四步:经核准减免费用的,按不同的获取方式办理收费手续。属于免费的,信息公开受理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意见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按照申请人提出的获取信息的方式,提供告知书及信息。
  第五步:申请办结,全部文件归档。
  四、其他问题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二)尊重当事人获取信息的方式。考虑到非当面领取信息将使申请人产生其他费用,可与申请人沟通,尽可能将获取信息的方式由邮寄、传真等非当面方式变更为当面方式。
  (三)通过邮局的汇款由财务部门会同信息公开部门办理汇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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