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冷库
冷库是指用利用各种设备制冷、可人为控制和保持稳定低温的设施。附有制冷系统、控制装置、隔热库房、附属性配套的一种特性建筑物。主要功能是对海南生产的果蔬类农产品进行预冷、保鲜和收储。
(五)检测室
检测室是指利用食品检测的专业设备,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对海南出产的果菜类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微量元素、转基因成分鉴定、食品污染物、生物毒素、微生物等指标的进行检查的作业地点。主要功能是检测农药残留和残毒,保证海南农产品流通的质量安全。
(六)集散配送(交易配送)区
集散配送(交易配送)区是指农产品从生产基地采摘或从产地处理后,通过运输工具抵达产地集配中心或销地交易配送区,集中、分选、包装、配送过程的周转及交易场所。主要功能是提供采摘到预冷、交易、配送环节的周转。
(七)加工车间
加工车间是指配有一定农产品包装设备、初加工设备及生产流水线、清洗、消毒设备及具备恒低温控制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建筑物。主要功能是对检测合格后的农产品进行分选、清洗、整理、包装、标识和加工处理达到客户采购需求。
(八)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指应用信息平台和终端设备,有效采集上传信息、进行信息传输、信息储存和处理、信息发布和利用。主要功能是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各类数据的分析,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
(九)流通可追溯系统
流通可追溯系统是指通过数据采集设备对海南农产品收货站、产地集配中心、销地交易配送专区及商流链条各个环节按标准包装规格进行数据采集,建立有效的动态记录。通过制定出岛责任主体、果蔬包装单元和关键单据(装箱单和装车单)的业务逻辑编码规则,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票据流的协同机制,通过“2单--1账--1平台”,对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的动态查寻,实现流通信息可追溯、主体责任可追究和商品产地可区分,保障流通数量和质量双安全。
第四条 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一)建设内容
产地集配中心应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地和生产基地较为集中的中心地带,以实现产地农产品的集散为目的,具备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可追溯和信息平台等基本功能。应拥有3000吨以上冷库、3000平米以上集配(收货和配货)场所、1000平米以上的加工车间、农产品质量检测室、计算机机房级信息管理系统,检测室及设备、流通追溯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和相应配套的设备设施及办公区等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