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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编办:根据沙坡头区各镇(乡)人口、地域情况以及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要求,合理核定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

  市人保、农牧、民政、卫生、计生、国土等部门:负责加强对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业务的指导、监督,保证进驻业务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民生服务工作,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在基层贯彻落实。

  沙坡头区各镇(乡):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通过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手段,确保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

  (三)建立服务工作制度。一要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参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优质服务承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明办公制度和窗口人员绩效考核评比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结合区域实际,将传统政务公开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印发办事指南,张贴办事须知,设立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提交材料、办理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查询及监督电话及工作人员信息等内容,供办事群众查阅,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实行挂牌上岗。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统一着装,做到仪表端庄、用语文明、态度热情、纪律严明,对工作态度生硬粗暴、不注意沟通方式、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及时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有关责任人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1年1月20日-2月28日)。成立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建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宣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容。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1年3月1日-5月31日)。各镇(乡)根据本区域实际,按照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加快落实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梳理、整合办事内容进驻民生服务中心办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组织对各镇(乡)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7月1日正式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乡)要高度重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各镇(乡)要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中心建设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配合。各镇(乡)社会经济管理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率先整体进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前介入,及早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好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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