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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统一使用“一卡通”。凡是涉及农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并将所有对农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项目名称通过“一卡通”反映出来,使农民清楚各类补贴资金的性质,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作用。

  (四)建立民生政策公示系统。利用原有乡镇便民服务窗口的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查询机,将各类直补资金、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农民查询了解,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实行一站式服务工作。各镇(乡)民政救济、社保、医保、农业综合服务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办理。

  四、运行机制

  (一)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中卫市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统计局、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组成,全面组织协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沙坡头区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派一名副镇(乡)长专门负责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市政府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2011年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为了切实做好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各镇(乡)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运行机制、日常管理、审批工作、便民服务、组织纪律、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统一制定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市财政局:筹措资金,统一政府集中采购配置民生服务中心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筹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确保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转;宣传通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进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市监察局:组织督查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和实施进展情况;在各镇(乡)设立监督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意见;不定期对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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