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1年元旦保障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价法〔2010〕39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物价局《2011年元旦保障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2011年元旦保障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节日纪念日活动日工作的意见》(郑办【2010】66号)文件精神,稳定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元旦期间的社会稳定,确保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元旦保障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体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元旦期间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配合相关局委做好节日期间全市大型活动的价格秩序保障工作。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监测分析,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元旦期间,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和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奶、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波动情况。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按照价格异动工作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检查,坚决制止利用节日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监测中心
(二)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在元旦到来之前,适时对大型商场、超市、客运、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餐饮等企业组织进行价格提醒,倡导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报相关案例,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积极营造和谐的节日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检查所 局有关处室
(三)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元旦市场大检查”,重点整治旅游服务、景点门票、停车收费、交通运输、民用液化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继续深入整顿商品过度包装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