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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要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协同管理机制,依托省政府RA(电子身份认证注册系统),规范和加强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信任体系。要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网络资源管理、监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和管理能力。

  3.要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指挥调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数据备份,开展系统备份,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六)做好电子政务业务培训、指导和经验交流工作。

  1.加强全省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信息管理、平台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子政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开展建设与推广《电子政务工作》简报,总结工作经验,宣传自身工作,分享建设成果,交流实践经验,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业务调研,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2.研究制定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发展的各类标准,制定适合推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的各项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大贯彻实施力度。调整并加强省政府电子政务专家咨询组成员,在省内大专院校有关专家、学者和省直部门、市地政府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中筛选,建立专家资料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3.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开展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评估标准,将电子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予以考核,推动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在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起草出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五年规划,全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电子政务负责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项目咨询、专家论证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级电子政务专项资金投资规模,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各级政府部门要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解决好电子政务建设的投资和融资问题,并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电子政务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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