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延伸到县级政府。在前期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试运行的基础上,2011年实现全省县级政府电子公文传输正式运行,传输内容及相关要求与省政府向各市地、省直各部门传输电子公文的内容及要求相一致。
5.研究建立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遵循统筹规划、分等级保护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以保障数据安全、保障灾后业务及时恢复和提高灾难抵御能力为目标,加强对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同城异地(容灾)备份系统的研究,启动(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6.研究顶层设计的应用,建设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的综合数据库。开展对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应用的研究,并实现各应用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为电子政务应用建设向更深层次推进做好准备。在统一的规划、标准与规范指导下,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综合数据库,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四)继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1.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应用系统的研发,提升网站应用支撑能力范围;修订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完善内容保障机制。
2.进一步整合利用部门服务资源。以“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各地、各部门要将网上办事服务作为网站内容建设的重点予以推进。要将权威发布政府信息作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基本要求予以强化,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部发布上网,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严格信息报送和发布的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网上互动交流,尽快建立起意见建议受理、办理、答复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具备条件的政府门户网站要逐步统一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网络技术平台,为逐步实现“一站式”服务奠定基础。
(五)加强网络及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明确领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和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各地、各部门要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认定的保密技术及有关要求对已建和待建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梳理、改造。要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和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网站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逐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网站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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