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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进一步推进省政府网络资源整合,继续完善网络延伸基础建设工作。

  1.继续推动部门利用已经建设好的省、市、县三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促进网络资源整合。一是对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开展业务纵向网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网络带宽,满足各项应用需求。二是继续启动省直部门纵向网建设工作。同时,完善各市地县区网络平台建设。三是根据全省电子政务网上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网络的互联互通要继续开展向下延伸建设工作。

  2.进一步推动各地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和升级工作,各地政府参照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模式,遵循统一网络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构建完善本地政府电子政务网。

  (三)大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公众的现实需求,以“整合、应用、服务、效益”为主线,以使用全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支撑,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为核心,关键业务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协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开发推广可以满足各单位业务需求的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应用深化、投资问效为原则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1.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的要求,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的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实现与国家、各地和各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全省政府政务公开监管平台一期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0]27号)要求,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将在省直各部门和2个试点市、2个试点县实施。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建立网上信息统计考核系统,实现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动态考评,并定期将考核项目和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通报的目标。

  3.全省电子监察网络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黑政办发[2010]4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选择10个行政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电子政务基础较好的省直部门先期纳入省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将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地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要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自动采集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对业务运行流程自动监控,提供时限判别、收费监督、资料数据对比、异常处理监督、智能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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