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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租赁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租赁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0〕127号)


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病房床位费延续执行的申请》(郑二院[2010]71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有关规定,结合病房设施和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租赁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共15间):65元/间·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病床、床头柜、储物柜、电视、电视柜、氧气瓶、呼叫器、空调、热水器、洗面镜等。

  二、双人间(带卫生间,共82张床):30元/床·日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病床、床头柜、储物柜、电视、电视柜、呼叫器、空调、热水器、洗面镜等。

  三、三人间(带卫生间,共9张床):20元/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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