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精神,争取省委、省政府适时召开全省社区工作会议,加快社区居委会建设步伐,带动和谐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努力开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按照不低于300㎡的标准,新建或改扩建500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10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扩大“难点社区”治理试点。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
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切实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新修订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精心指导好换届选举,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重点村、难点村,要驻点指导。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继续推行“一票制”、“两委交叉任职”、“选举观察员”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做到严格依法选举、按章操作。全面完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工作。
六、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提标文件精神,加强优抚经费管理。继续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一站式”结算服务体系。在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全省重点优抚对象住房现状的基础上,选择试点探索建立涵盖城乡、分类施保、体现优待的优抚对象住房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命名表彰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城乡退役士兵培训率达到80%以上。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妥善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军休“双和谐”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军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和安置计划下达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接收安置任务。稳妥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改革,丰富军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