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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市中心医院一次性特殊材料备案的函(郑价费函[2010]133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市中心医院一次性特殊材料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10〕133号)
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用材料收费备案的请示》(院字[2010]125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8号)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230号)等相关精神,同意你单位一次性特殊材料(标内4个品种、标外16个品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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