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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张家口市北绕城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张家口市北绕城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48号 2010年4月20日)


张家口市城市快速路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审批〈张家口市北绕城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张交快字[2010]21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张家口北绕城高速公路涉及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和万全县,由主线、辅道和东、西两条支线共四部分组成,属升级改造项目,其中主线现为城市快速路,起于张石高速公路张家口北互通,止于张承高速公路里东窑互通,本次升级改造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17.253公里,路基宽28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长8.0公里,原为四级公路,升级改造为二级公路;东支线为已建快速路,长10.555公里;西支线为已建快速路,长14.82公里。主线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中桥5座、小桥3座,涵洞3道,隧洞1处,涵洞3道,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2座,天桥2处,通道11处。本工程总占地463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299.22万立方米,估算总投资17.31亿元,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期12个月。
  本工程地处冀西北间山盆地、中低山区、永定河流域,项目区土壤主要为栗钙土,现状水土流失以水力轻度侵蚀为主,属水利部公告的永定河流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7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及时实施公路沿线的防护、排水和绿化工程。各施工区做好表土的清理和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平整,恢复植被;弃土场做好拦挡和截(排)水措施,结束使用后覆土平整,恢复植被。汛期施工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建设阶段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5528.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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