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水安〔2010〕20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厅安委会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厅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河北省水利厅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
为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省安委会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着眼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促进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巩固和扩大承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承诺制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设,不断强化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厅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厅直各单位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及班(组、站、所)等都作出安全生产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活动;
(二)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三项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和执行,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安全生产投入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水利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五)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代表重视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六)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三、工作原则
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要坚持厅安委会统一领导,厅安办室指导协调,厅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和厅直各单位对本单位(领域)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具体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