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就服发[2011]1号)


各省直管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省直管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准确确定各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人本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应缴数额,现就2011年度基数申报工作流程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资料
  各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自带U盘到省本级失业保险服务窗口拷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电子文档)。
  二、填录数据
  参保单位如实填写《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并将单位职工2010年的年工资总额录入《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单位必须确保表格内容准确无误,表格中需变更的信息用红色字体标明。所有表格填好后,请打印两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
  三、提交资料
  参保单位办理年度缴费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单位2010年度劳动情况年报报表及复印件各一套;
  6、本单位2010年度员工工资总额发放明细账;
  7、本单位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事业单位需复印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汇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及有关工资情况的说明;企业单位需资产负债表、经营情况表、现金流量表、管理费用、成本费用报表及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帐务复印件;部队单位需上级单位出具有关工资的情况说明。)
  8、非独立核算单位如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能够说明本单位及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凭证及复印件;
  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基数核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