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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车站阳光客户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车站阳光客户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11〕2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车站:

  你站《关于开办阳光客户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的请示》收悉。鉴于长沙车站为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求,投资对VIP商务贵宾候车室进行了扩改装修,添置了大量设施设备,为旅客营造了高档次的休息候车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维持VIP商务贵宾候车室的正常经营,经研究,同意长沙车站面向国内外团体、商务、公务等旅客开办的阳光客户服务收取服务费,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阳光客户服务收费标准

  1、团体金卡:每张5000元(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3人使用)。

  2、团体银卡:每张3000元(使用期限1年,每张卡每次限定1人使用)。

  3、个人次票:每张30元(使用期限1次,每张票每次限定1人使用)。

  二、阳光客户服务内容

  VIP商务贵宾候车室除应保证车次信息显示屏、电视机、电脑网络等各种配套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外,应向持卡、票的旅客提供如下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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