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建办〔2011〕5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石家庄、承德、衡水市水务局: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信息宣传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历史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为重点,以鼓舞士气、凝聚人气、舆论监督为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以及“十二五”规划开局起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信息宣传工作。重点对“十二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十二五”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
(二)着力做好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建设繁荣舒适的现代化城市这一目标,以及城市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六项基本目标上水平等内容报送信息、组织宣传,全面反映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激励士气、凝聚人气,增强市民的自豪感和参与意识。
(三)着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加强行业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宣传推广、舆论引导的力度。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工作举措,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解读政策、答疑解惑;规划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民居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工作,要对其关键节点、重要数据、工作成效进行作息报送与宣传报道,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等高关注度、高敏感性的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使百姓及时了解政策、拥护政策,看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