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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说明:1、各地、单位填报时,不得删除表中项目,不得调整项目顺序。各项目数值不能为空,没有的填“0”。
  2、各市于3月10日前负责对市本级、县、区有关信息汇总后将本电子档发送省养老保险处备案。省直统筹单位报送调待方案时将表有关信息汇总以电了文档发送到省厅养老保险处备案,电子邮箱:sis@he.lss.gov.cn。

  附件5
  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电子档格式)

  填报地区、单位 填报日期:
 参加调整人数
  (万人)
月人均增加额
  (元)
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元)
调整前调整后
总  计    
普遍
  调整
合  计    
     
特殊
  调整
合  计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    
副高    
 2000年年底前退
  休的高级科技人员
正高    
副高    
高龄人员    
其他
  特殊
  调整
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  --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  
1998年9月30日前因工全残调整
  增加不足145元退休(职)人员
    
2010年年度内满70周岁享受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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