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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上的“五七工”“家属工”
7按高标准缴费人员  
8按低标准缴费人员  
合    计  

  说明:1、此表与花名册一同上报;
  2、在册与死亡人员分别汇总上报。
  3、合计中人数为符合本次调待条件的人数,不是累加数。

  附件3
  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花名册(表样)
  填报单位:
序号社会保障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现年龄(周岁)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退休(职)类别退休(职)时间缴费年限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专业技术职称军队
  干部
  转业
  时间
艰苦地区工
  作人员艰苦
  地区类别
普调增加额特殊群体增加额调整增加合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备注
职称
  名称
评定
  时间
聘用
  时间
省内省外按固定额增加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按缴费年限增加专业
  技术
  人员
高龄
  人员
艰苦
  边远
  地区
  人员
军转
  干部
  拉平
  人员
1998年9月30日前因工全残调整增加不足145元退休(职)人员满70岁
  享受最
  低标准
  人员(含五七工、家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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