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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资金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省水利厅承担河道清淤,老城区和新安置区防洪设施、排洪渠道、水文设施项目建设。
  (三)省国土资源厅承担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人员培训。
  (四)省交通运输厅承担干线公路、运输站场设施以及县城至瓜咱坝城市道路建设。
  (五)省教育厅承担教育项目建设。
  (六)省卫生厅承担县乡医疗卫生项目和“5·12”汶川地震未开工项目建设。
  (七)电力、通信、邮政、气象、地震、测绘、白龙江林管局舟曲林业局等中央在甘和省直其他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承担相关重建项目建设。
  (八)甘南州、舟曲县统一负责城乡居民住房重建、维修、加固工作,旧城区及峰迭新区城乡居民住房统建及受损住房维修加固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公路、灌溉、农村人饮、水保、社会管理、产业恢复、旅游、文化以及汶川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尚未完成的项目建设。同时,对口援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由甘南州、舟曲县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统一规划,统筹解决,征地、拆迁所需资金列入项目总投资,统一由对口援建厅局支付舟曲县政府。
  (九)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建设,兰州市在秦王川安排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用作舟曲部分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区域。省建设厅负责做好兰州秦王川安置区的建设规划,统筹确定100公顷区域的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用地等规划布局。甘南州、舟曲县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和兰州市政府具体协商确定兰州秦王川安置区城乡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确保按照国家《总体规划》完成转移秦王川安置0.8万人(其中高中学生及教师3500人,受灾群众1150户约4500人)。秦王川安置区的工程建设由兰州市政府代建,舟曲县政府组织监督管理。重建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舟曲县,由州县根据确定项目的工程预算和进度拨付兰州市。兰州秦王川安置区的教育、卫生项目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负责开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完成后由兰州市政府负责代建。甘南州舟曲县、兰州市要尽快明确土地四至界限,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兰州秦王川安置区灾后重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执行重建规划,做好重建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
  承担重建任务的各部门、各单位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河道整治和山洪灾害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生态修复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分别组织编制相应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对口援建工作方案,各援建(代建)单位要加强与甘南州、舟曲县的衔接沟通,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灾区政府和群众意见。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重建项目把项目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做细做实,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加快进度,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前期工作于2011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恢复重建项目要尽早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和建设标准加快进度,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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