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量包干、分类控制”的要求及安排,规划重建项目按城乡受灾居民住房、城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白龙江和沟道整治、灾害治理、产业重建、生态环境等八大类,分别确定投资规模。在资金分配上,城乡受灾居民住房建设以政府投资补助和社会捐助为主,减小受灾群众住房重建的自筹压力;城镇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灾害治理、白龙江和沟道整治、生态环境等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产业重建项目主要以自筹和银行贷款为主,适当给予政府补助。具体资金分配方案为:
1.城乡受灾居民住房重建。总投资7.3亿元,比国家分类控制数增加约0.5亿元。城乡受灾居民分别在老城区、峰迭新区、兰州秦王川进行安置,考虑舟曲城乡居民混居的特点和灾区干部群众要求,城乡受灾居民住房实行统一补助标准,统规统建。城乡受灾居民在国家补助2万元或2.5万元的基础上,用省级接受的捐助资金每户补助到10万元,其余资金由个人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受损房屋维修,农村居民平均每户国家补助0.4万元,城镇居民平均每户国家补助0.6万元。受损房屋加固,按每户3万元安排预算。规划城镇受灾居民重建2665户,维修217户,加固1004户;农村受灾居民重建1435户,维修145户,加固509户;灾害避让搬迁重建户429户。城镇受灾居民往兰州秦王川安置1150户。
2.城镇建设。总投资11.7亿元,比国家的分类控制数增加了0.11亿元。重点安排解决兰州秦王川安置区(建设用地100公顷)、峰迭新区和老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城区道路、生活垃圾处理等保证居民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兰州秦王川安置区征地拆迁和市政工程2.7亿元,峰迭新区和老城区城市道路及征地拆迁安置6.04亿元,王家山农村居民安置点基础设施0.4亿元,舟曲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工程2.42亿元,城镇建设详规统筹及城乡住房维修加固方案设计费0.15亿元。
3.公共服务。总投资7.83亿元,比国家分类控制数减少0.73亿元。主要从满足灾区群众必需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需求出发,重点对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受损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社会管理机构进行恢复重建。同时,在峰迭新区配套建设必要的高中等教育设施;在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重点建设寄宿制高中。其中:教育项目2.21亿元,医疗和计划生育项目1.04亿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项目0.8亿元,就业和社会保障项目0.5亿元,社会管理项目2.92亿元,人文关怀项目地质灾害纪念公园建设0.35亿元。
4.基础设施。总投资6.45亿元,比国家的分类控制数增加0.2亿元。主要安排交通、能源、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项目。交通项目重点考虑了舟曲县城至峰迭新区S313线连接线工程及部分农村公路、客货运站点建设;能源和通信邮政项目突出了受损电力、通信、邮政等设施恢复重建。其中:交通项目4.55亿元,通信和邮政项目0.75亿元,能源项目1.15亿元(其中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中央财政资金按中央部门预算安排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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