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出版单位:
为做好2011年我市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按照《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5号)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2011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4月份开始,凡参加申报的人员,请于4月15日至4月2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5月5日至5月7日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3、有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破格条件等要求按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4、加强申报人员业务论文和学术论著的审核。凡申报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不包括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业务论文。业务论文范围包括关于编辑出版学的论文和与现从事的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论文。如提交学术论著,则应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有关编辑出版的专著或与现从事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专著。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无效。
5、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如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则市新闻出版局将不再受理其申报,已受理的将予取消。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资格材料
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人员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责任编辑》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