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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一)为主承办方进行活动策划、编制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二)为活动安保服务单位编制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三)为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与安保资源调配提供参考。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因此,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大型活动及其实际情况,由主承办方向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委托,完成活动的风险评估。评估工作应按照下列原则开展:

  (一)系统性。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的工作原则,不能停留在某一“点”上,要尽可能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统筹考虑活动参与各方的服务工作流程、环节以及各种类型的风险。

  (二)专业性。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健全专业化标准体系。

  (三)综合性。风险的出现往往是多方面因素的耦合与叠加,要跳出单危险的局限,充分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和各种次生、衍生灾害等因素,充分运用综合分析手段。

  (四)特殊性。不同类型的大型活动风险因素是不同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紧密结合具体活动时间、空间、社会环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三、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等级划分

  大型活动的风险从高到低分为极高、高、中、一般、低五个级别。

  风险等级为极高:诸如有涉恐涉爆及敌对的行动性破坏信息的活动。

  风险等级为高:有相关群体性、敏感性或针对该活动围堵、滋事信息的活动。

  风险等级为中:无相关敏感信息,但本身社会关注度高、热度高、规模大的活动。

  风险等级为一般:社会关注度不高、无敏感信息,但规模相对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

  风险等级为低:社会关注度不高的小型活动或专业展览展销、会议等活动。

  四、大型活动安全因素及等级评定

  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是对从活动策划到活动结束整个过程各个时期存在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各类性质不同的大型活动而言,其风险因素是相对固定的。因此,不同类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也相对固定,这些内容我们称之为大型活动风险和风险控制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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