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如下: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地、场所,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群体性活动。按照定义,重大活动或重要敏感时期(如国家及政府重要会议及纪念庆典活动等)不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因此,本规范不适用于重大活动或重要敏感时期。
二、编制主要依据
(一)主要法规依据
1、《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北京市公安局实施《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二)参考标准和经验
1、《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风险管理--术语》(GB/T 23694)
3、《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
4、《风险管理原则与指南》(ISO 31000)
三、基本概念
(一)风险:通常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与危害后果的组合。
(二)风险控制点:是对风险实施管理的具体落脚点,包括各类风险源、风险点、薄弱环节等。
(三)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对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
第二章 安全等级评估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概念及意义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在活动筹备期间,主承办单位自行组织或聘请专业风险评估机构对涉及活动安全的风险因素,通过现场调(勘)查,运用对安全风险的评估方法,对活动中现实存在的安全薄弱点和威胁等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确定风险因素和环节,预测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建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