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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
(京商务流通字〔2011〕1号)


各区县商务委、社会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5〕223号)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意见》(京社领办发〔2010〕7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文件精神,顺应市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通过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和信息技术带动,进一步完善北京社区商业服务业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提高社区商业便民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和谐发展做出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目标

  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重要载体。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工作节奏的加快、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社区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消费习惯发生显著变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做好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工作对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增加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中,坚持传统与现代商业服务模式相结合,零售、餐饮等多业种便民服务相结合,商业、民政等多种社区服务功能相结合,市场行为与公益行为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以现代流通技术为支撑,调整提升低端经营服务网点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建设与国际商贸中心相适应的社区商业,为加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市商务委与市社会办针对目前全市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及行业结构配置、服务功能、经营水平等现状,在“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推进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要求,在“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原则下,以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为重点(名单见附件),落实《指导目录》便民服务项目,并根据每年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的完成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滚动推进,逐步实现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的全覆盖。同时,用连锁经营方式改造提升社区内较低端服务业态形式。主要有: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小发廊、小便民浴池、小洗染店、小餐饮店、小百货店和小食杂店。

  《指导目录》确定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

  (一)社区便民商业服务。积极开发、设置社区菜市场(或便民菜店)、便利店、早餐、洗衣、美容美发、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点,合理布局。

  (二)社区代收代缴服务。鼓励社区具有支付能力的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网站增设“代收代缴服务点”内容,为居民提供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服务。

  (三)社区家政服务。不断完善北京家政服务网的功能,为提高家政服务水平提供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品牌家政企业向社区延伸服务。

  二、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发展重点

  在“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下,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便民、利民、为民”、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新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功能,优化原有老社区商业结构布局、调整提升低端社区商业便民服务设施。抓住村庄社区化的机遇,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向社区化村庄发展,增加服务功能,逐步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打造成集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商贸中心。积极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投入、社会参与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机制,加快营造和谐、便利、高水平的社区商业便民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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