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8.9%,其中:城市22.2%、农村17.7%;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0.0%,其中:城市28.3%、农村17.1%;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4.5%,其中:城市12.7%、农村15.2%;居民年住院率为6.8%,其中:城市7.1%、农村6.8%。
(二)医疗资源分析
1.医疗机构:2009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375所。其中,综合医院263所,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72所,妇幼保健院(所)92所,专科医院69所(其中:精神病医院14所、肿瘤医院1所、传染病医院2所、儿童医院1所、其它专科医院51所),疗养院1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54所,乡镇卫生院877所,专科防治机构27所,急救中心8个,门诊部403所,诊所(医务室、卫生室)4497所,村卫生所19627所。
医疗机构中有三级综合医院21所,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8所,三级精神病医院4所,三级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各2所,三级肿瘤医院、口腔医院和儿童医院各1所;二级综合医院104所,二级中医院64所,二级精神病医院10所,二级妇幼保健院8所。
2.病床数:2009年全省实有床位数10.42万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96670张,占92.77%。各类医院床位中,综合医院54608张,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1455张,妇幼保健院3127张,专科医院7884张,疗养院1707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30张,乡镇卫生院22177张,专科防治机构812张。
全省平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2.98张,每千人口拥有综合医院床位数1.51张,中医床位数0.32张,全省三级医院床位数占全省医院总床位数的26.1%。
3.人员:2009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卫生技术人员127446人,其中:医师51959人,注册护士47600人。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64人、执业(助理)医师1.49人、注册护士1.36人。全省有乡村医生29161人。
4.医疗设备:全省现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PET-CT3台,头部r刀1台。乙类医用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69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54台、800mA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26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17台。
二、主要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医疗服务对象不仅限于病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已成为新的服务群体,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需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而呈现多样化。同时,重大、新发传染病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临的严峻形势,亟需构建健全的医疗救治应急体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