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府办字〔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火灾隐患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了火灾事故“零死亡”的目标,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消防事业的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县(市、区)(6个)
樟树市人民政府、丰城市人民政府、高安市人民政府、袁州区人民政府、万载县人民政府、靖安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直单位(9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三、先进乡镇、街办(16个)
袁州区彬江镇、袁州区灵泉街道办事处、丰城市同田乡、丰城市梅林镇、樟树市临江镇、樟树市淦阳街道办事处、高安市八景镇、高安市杨墟镇、靖安县中源乡、奉新县宋埠镇、上高县塔下乡、宜丰县新昌镇、铜鼓县排埠镇、万载县白良乡、宜春经济开发区金园街道办事处、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镇
四、先进公安消防大队(5个)
樟树市公安消防大队、高安市公安消防大队、袁州区公安消防大队、奉新县公安消防大队、靖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先进公安派出所(15个)
袁州公安分局下浦派出所,袁州公安分局灵泉派出所,丰城市公安局洛市派出所,丰城市公安局秀市派出所,樟树市公安局福城派出所,樟树市公安局张家山派出所,高安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高安市公安局荷岭派出所,靖安县公安局双溪分局,奉新县公安局冯川派出所,上高县公安局敖阳派出所,宜丰县公安局新昌派出所,铜鼓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万载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宜春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金园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