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
(辽市政发〔2010〕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辽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辽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年)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辽政发〔2010〕1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行政权力的设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得到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职权划分明晰,职能配置合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行政管理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基本消除。
2.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程序规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