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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三)绿化、亮化工程

  1.南环街

  范围:文圣路--蔡庄。

  整治内容:沿街两侧平房、体育场周边。

  措施与要求:沿街南侧动迁40米、建设30米景观绿化带,北侧动迁10米、建5米绿线;拆除体育场周边平房,暂时不能拆除的进行遮挡。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宏伟区、太子河区政府。

  2.胜利路

  范围:富虹酒店--爱民桥。

  整治内容:沿街西侧平房。

  措施与要求:拆除沿街西侧至铁路的平房,建设景观绿化带。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白塔区政府。

  3.民主路、新华路、青年大街、新运大街、中华大街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

  范围:道路全线。

  整治内容:沿街绿化、亮化。

  措施与要求:沿街补种树木,提高绿化水平;对沿街高层建筑进行亮化;发动沿街各单位开展栽植千棵大树、名树绿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4.广佑寺广场、站前、西关三角地

  整治内容:进行绿化、亮化。

  措施与要求:补种树木,提高绿化水平;进行灯光装饰,实施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人防办。

  (四)城市主要街道美化与环境整治

  范围:民主路、新华路、大庆路、青年大街、新运大街、中华大街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重点是新运大街、中华大街、大庆路等道路全线。

  整治内容:沿街暂时不具备改建条件的旧楼,进行粉饰美化;对沿街网点牌匾统一风格,综合整治;对沿街市政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五)闲置土地处置

  范围:城区内已出让、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措施与要求:凡已出让的闲置土地,2011年全部启动;开发地块的临街建筑2011年底前全部启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有关政策

  (一)繁荣路、振兴路、新华路出入口的改建,享受辽市政办发〔2010〕38号文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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