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三)绿化、亮化工程
1.南环街
范围:文圣路--蔡庄。
整治内容:沿街两侧平房、体育场周边。
措施与要求:沿街南侧动迁40米、建设30米景观绿化带,北侧动迁10米、建5米绿线;拆除体育场周边平房,暂时不能拆除的进行遮挡。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宏伟区、太子河区政府。
2.胜利路
范围:富虹酒店--爱民桥。
整治内容:沿街西侧平房。
措施与要求:拆除沿街西侧至铁路的平房,建设景观绿化带。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白塔区政府。
3.民主路、新华路、青年大街、新运大街、中华大街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
范围:道路全线。
整治内容:沿街绿化、亮化。
措施与要求:沿街补种树木,提高绿化水平;对沿街高层建筑进行亮化;发动沿街各单位开展栽植千棵大树、名树绿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4.广佑寺广场、站前、西关三角地
整治内容:进行绿化、亮化。
措施与要求:补种树木,提高绿化水平;进行灯光装饰,实施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广佑寺景区管委会、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人防办。
(四)城市主要街道美化与环境整治
范围:民主路、新华路、大庆路、青年大街、新运大街、中华大街主要道路及重要节点,重点是新运大街、中华大街、大庆路等道路全线。
整治内容:沿街暂时不具备改建条件的旧楼,进行粉饰美化;对沿街网点牌匾统一风格,综合整治;对沿街市政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责任单位: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政府。
(五)闲置土地处置
范围:城区内已出让、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措施与要求:凡已出让的闲置土地,2011年全部启动;开发地块的临街建筑2011年底前全部启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有关政策
(一)繁荣路、振兴路、新华路出入口的改建,享受辽市政办发〔2010〕38号文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