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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辽阳市老城区改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速我市城市现代化进程,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新城、老城共同发展,以良好的城市面貌、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老城区实施综合改建。为保证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把我市建设成为特大型城市为目标,以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为契机,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滨水型生态宜居城市为根本,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手段,全面改善老城区城市形象,提升老城区城市品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区联动,以城区政府为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以线带点,有序推进;从城市出入口向城区延伸;开发改建与美化、绿化和亮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开发规模和突出临街立面;远近结合、难易结合、大小结合、改建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和时限

  (一)三个城市出入口

  范围:振兴路、繁荣路、南新华路。

  整治内容:《关于印发辽阳市繁荣路等城市出入口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0〕38号)中所列内容。

  措施与要求:沿线具备开发条件的,以开发带动环境的改善;不具备开发条件的,以绿化、美化、亮化和遮挡方式改善环境;统一设计风格和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白塔区、太子河区、宏伟区政府。

  (二)城市出入口延伸主要道路两侧及节点

  1.大庆路

  范围:北园立交桥--新华路。

  整治内容:沿街两侧旧楼。

  措施与要求:沿线具备开发条件的,以开发带动环境的改善。

  责任单位:白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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