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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二、创新服务外包海关监管模式。示范城市要认真做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推广实施工作,对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实施海关保税监管。
  十三、减轻服务外包企业负担。将符合人力社保部门规定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均纳入“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范围之内,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方便企业申请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十四、推广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劳动工时制。将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的特殊劳动工时制推广到全省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
  十五、方便服务外包企业人员进出境。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派遣员工赴境外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售后及咨询服务,并为其提供签证便利。服务外包企业因完成境外订单所需的境外技术人员,需长期居留在我省工作的,省人力社保部门在办理就业许可时,为其设立绿色通道。
  十六、简化外汇收支手续。在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对外服务贸易、发展离岸外包业务时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外汇划转方面的政策便利,允许经外汇管理、商务等部门认定的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专用账户,用于收付代外包客户发放的薪酬、津贴等外汇资金。积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企业汇率风险。
  十七、认真做好服务外包专项规划。各市、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服务外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服务外包发展的产业布局、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促进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的协调发展。
  十八、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分析。省商务、统计、外汇管理等部门要抓紧建立、完善全省服务外包及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加大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其开展服务外包信息交流、标准制定、统计分析、市场开拓、专家支持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
  十九、加强对服务外包工作的领导。省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全省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将发展服务外包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服务外包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专门人员及相关经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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