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鞍山市城市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的“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上水、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3.土地权利为完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
4.容积率为商业、住宅用地相应级别的平均水平。
5.基准地价定义为不同土地用途各级别的平均市场价格,地价构成包含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和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
二、马鞍山市城市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1.基准地价必须与修正体系配套使用,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制定。
2.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及修正方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3.基准地价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
商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级别
| 范 围
|
Ⅰ级
| 火车站及汽车站周围区域,解放路两侧一定区域,湖北路(红旗桥-湖东路)两侧,湖东路(湖北路-湖南路)两侧一定区域,湖南路(红旗路-佳山路)两侧区域,湖南路-佳山路(东侧)-雨山路(南侧)-湖西路(西侧)围合区域。
|
Ⅱ级
| 北由葛羊路起-湖东路-健康路-江东大道-雨山路-康乐路-花园路-湖西路-雨山路-红旗路-葛羊路(众路外侧)围合区域内除一级地以外的全部土地。
|
Ⅲ级
| 北由幸福路起-葛羊路-慈湖河路-桥山路-秀山湖大道-湖南东路-慈湖河-花园路-江东大道-九华路-天门大道-采石河-滨江新区北部规划范围线-天门山路-恒兴路(众路外侧)围合区域内除一、二级地以外的全部土地。
|
Ⅳ级
| 昭明街-化工路-天门山路-葛羊路-慈湖河路-桥山路-秀山湖大道-湖南东路-慈湖河-花园路-天门大道-采石河一线与宁芜高速-葛羊东路-东部环路-向秀路-定级范围线-采石河-乙字河-线之间区域。
|
Ⅴ级
| 定级范围内除上述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其它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