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91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火灾及伤亡事故,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安全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赵建才任组长,副市长王跃华、黄保卫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委、质监局、城管局、文广新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冯留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人员从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交通委、消防支队等单位抽调40名同志进行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工作职责。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3号)和《
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2.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邮寄等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非燃放时间和非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非法烟花爆竹,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