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90号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郑州市被国家确定为首批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城市。为切实抓好试点,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 计生委 综治办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流管〔2010〕69号),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通过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服务均等和睦相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通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构建全市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公共资源合理有效配置。2011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2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管理、综合决策工作机制
成立党政领导负责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