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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郑政文〔2010〕319号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环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局性、区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提供环境方面的决策依据。
  二、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赵建才 市长
  副主任:赵武安 市长助理
  陈 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 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炳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史占勇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玉章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姚芸来 市监察局局长
  王春山 市财政局局长
  吴洪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留卷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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