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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我省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我省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黑财税[2011]5号)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要求,现将经省民政厅初步审核,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国税局
黑龙江省地税局
黑龙江省民政厅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10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一)省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名单

  1、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大庆市老年福利基金会

  4、黑龙江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5、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6、黑龙江省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7、哈尔滨市道里区慈善基金会

  8、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黑龙江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

  10、哈尔滨市香坊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1、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

  12、鸡西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3、黑龙江垦区一戎水稻科技奖励基金会

  14、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助学基金会

  15、哈尔滨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16、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7、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哈尔滨文物保护基金会

  19、哈尔滨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0、哈尔滨市香坊区教师奖励基金会

  21、哈尔滨医科大学发展基金会

  22、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黑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25、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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