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国税函〔2011〕2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作用,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省局网站)是指由省国家税务局建立的面向国税人员的内部网站,以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互联网站。
第三条 省局网站是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展税收宣传的重要载体、服务国税人员和纳税人的重要窗口、展示国税部门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四条 省局网站以服务国税工作、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公众、服务国税人员为宗旨,按照安徽省国税系统金税工程建设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突出特色”的建设原则,不断加强网站办公办税两个平台的建设。
第五条 网站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信息发布、网站应用、改版升级、网络和信息安全,以及其它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网站管理遵循及时、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省局网站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是省局网站的主管部门,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制定省局网站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制定并督促落实网站各项管理制度;
2.网上政务公开的管理和考核,主要包括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要求和实施公开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