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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渝府发〔20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要求,加快统筹城乡规划改革步伐,大力提升规划服务水平,全力助推“五个重庆”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0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目标考核一等奖

  主城区:渝中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

  远郊区:万州区、永川区、黔江区、南川区。

  远郊县(自治县):璧山县、云阳县、铜梁县、荣昌县、潼南县、大足县、巫溪县、石柱县。

  二、目标考核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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