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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农民工明星和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农民工明星和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甘政发[2011]1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劳务经济三年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64号,以下简称《劳务三年规划》)要求,着力实施劳务培训、劳务基地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劳务品牌建设、回乡创业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工程等“六大工程”,不断加大劳务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管理,积极开展有组织劳务输转,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实现了又快又好发展。经过三年努力,到2010年,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16.89万人,创劳务收入468.33亿元,超额完成了《劳务三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以来劳务经济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等70个先进集体,佟捷等62名先进工作者,赵冬克等120名农民工明星和孙元春等50名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促进全省劳务经济发展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和创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务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劳务经济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及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全省表彰发展劳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农民工明星和优秀回乡创业带头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70个)
  兰州市政府劳务办
  永登县政府
  榆中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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