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渝府发〔20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2011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
一、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高标准粮田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市级农发资金比上年增长20%,新增资金重点投向农田水利建设和“菜篮子”工程建设、生态渔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全部贷款增量的比例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升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能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展农畜产品远期交易品种和范围。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功能,扩大地票交易规模。在全市大力推行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农民融资难的问题。
(三)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村。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规范城市资源要素下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到农村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以“两翼”区县(自治县)为重点,强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实现家电下乡销售额100亿元。
(四)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按照管事、管钱、监督相分离和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机制。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完善资金信息沟通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涉农资金违法违纪案件。转变资金分配方式,扩大财政性涉农项目资金的招投标试点范围,鼓励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安排涉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