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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2011修订)

  15.接待访问咨询总人次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工作人员了解、咨询信息公开事务的总人次数。
  16.现场接待人数: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查阅人次数和当面咨询人次数。
  17.网上咨询数:指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次数。
  18.咨询电话接听数: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电话咨询次数。
  19.申请公开信息总数: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面、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方式申请获取公开信息的总次数。
  20.当面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21.网上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22.传真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传真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23.信函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24.其他方式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其它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数。其它方式是指不能归类为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的申请方式。
  25.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包括同意公开答复数和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以及否决公开答复数。
  26.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27.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数量。
  28.否决公开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的信息未予提供的答复数量,包括“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答复数、“信息不存在”答复数、“非本部门掌握”答复数、“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和各种类型的“免予公开”答复数。
  29.“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不属于《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定义的政府信息范围,以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0.“信息不存在”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信息不存在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1.“非本部门掌握”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不属本部门掌握信息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2.“申请内容不明确”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3.“免予公开范围1”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国家秘密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4.“免予公开范围2”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5.“免予公开范围3”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等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6.“免予公开范围4”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等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7.“免予公开范围5”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等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38.“免予公开范围6”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等为由而否决公开的答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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