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11〕3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华华省长代表省政府承诺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推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十件民生实事取得实效,现将《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落实十件实事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工作责任,对每件实事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明确每月、每季度的进度安排。要细化工作措施,对每项实事中本单位负责的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资金、人员到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分类指导,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请各牵头单位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联系人:杨洁、王晓攀,联系电话:020-83132325、83132396)
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
为确保黄华华省长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省政府承诺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在今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1亿多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向全省275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重点优抚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100元临时性价格补贴。(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民政厅、物价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启动54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办、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