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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2011)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洛政〔20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严峻挑战,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完善税收征管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目标任务,使我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收入质量和支出均衡性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7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增收43.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2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增收21.7亿元;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26.3亿元,比去年增长25.4%;地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67.6亿元,比去年增长21%。全市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03.5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2.9%,比2009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尽责履职、克难攻坚、狠抓落实的精神,进一步在全市上下营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求实求效的工作氛围。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再接再厉,紧紧围绕服务“福民强市”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执行能力,积极运用税收杠杆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继续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促进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努力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和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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