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控用电过快增长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紧急通知
(市政办发〔2010〕2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居高不下,增速回落缓慢,截止11月底,同比增速仍高达17.3%,要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紧要关头,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控电节电,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一)统一思想认识。目前全市用电量仍在高位运行,如不严格控制,“十一五”节能目标将难以实现,不仅严重影响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也将影响到全省节能目标的实现。各区县、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决心抓紧落实陕发改环资〔2010〕1705号和市政发〔2010〕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行业的调控力度,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市政府“十一五”节能考核办法规定,强化考核,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对各区县节能目标完成好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责任,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目前未达到节能目标进度的区县,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二、坚决抑制用电量过快增长
当前,居高不下的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是影响全市节能指标完成的主要问题。为了确保2010年全市实现节能指标,西安供电局要加强用电管理,确保我市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低于13%。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12月底,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节电节能。
(一)对西安供电局已确定的炼钢、水泥、砖瓦等大用电高耗能类的443关停调控客户和其他重点用能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轮流停产检修、停产整改、停产限产、压缩用电、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措施,坚决把全市用电量增速降下来。(西安供电局、市工信委负责)。
(二)对道路照明灯实行用电控制,坚决杜绝“长明灯”和过度用电。从即日起至年底关闭全市所有景观照明。(西安供电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