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转让交易
1.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申请在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转让交易的,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清晰的产权或股权证明。
2.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交易可以选择采取询价或不连续竞价方式进行。
3.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采取询价交易方式的,一般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发布其转让信息;采取不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一般通过“挂牌交易系统”挂牌,由买方竞价成交。
4.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挂牌交易的一般流程:
(1)技术产权、科技项目成果所有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自行申请或通过会员机构申请在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2)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挂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后,将其交易信息在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发布。
(3)买方通过交易所或其他渠道了解相关产权的具体情况。
(4)买卖双方协商交易价格或买方通过挂牌交易系统下单竞价,一般情况下,一项产权或一笔股权只能一次性成交,不实行分拆交易。
(5)交易双方确认价格、签订协议。
(6)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对交易进行见证,监督资金与标的物的交收。
(四)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
1.含义。
股权登记托管是指非上市股份公司将股权登记的义务委托给第三方履行的一种行为,这些义务包括企业股东名册以及其有关企业股东、股权变动、股份权益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和相关档案管理。在股权登记义务的基础上,还衍生出了其它代理服务业务,包括:查询、冻结、质押、过户、代理分红派息、信息咨询等。
2.股权交易市场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的内容包括:
(1)股权登记。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注销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委托代理业务。
(2)股权管理。包括帐户挂失、补办、销户,股份查询、证明、冻结、查封,股份继承、赠予、分割等非交易过户,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减资缩股、送配股和代理分红派息等。
3.登记托管的申请流程。企业申请股权登记托管必须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申请,经同意后,与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签订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为企业出具股东名册,为股东开设股权帐户,并将有关托管信息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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