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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西安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为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1 编制目的
  确保我市基础网络、电子政务系统与其他重要信息系统的日常业务能够连续运行;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高效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保证我市在发生突发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与损失。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08〕168号)。
  (5)《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09〕57号)。
  (6)《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
  1.3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的原则。
  (3)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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