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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规范土地资源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的一系列政策、要求,不断加大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力度,强化监管执法,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是,我市个别地区毁田挖沙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对全市耕地保有量造成严重威胁。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进行彻底整治。
  为依法严厉打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现将《西安市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西安市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一些地区非法开采旱沙资源、严重破坏耕地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全面制止,分类处置,重点打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整治毁田挖沙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毁田挖沙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慧武任组长,市国土局局长田党生任副组长,成员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城管执法局、灞桥区政府、未央区政府、长安区政府、临潼区政府、周至县政府、户县政府、蓝田县政府、高陵县政府、浐灞生态区管委会、沣渭新区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督导,资料收集整理及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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