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近年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去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2座,设计处理能力603.06万吨/日。其中,已正式投运的项目102个,设计处理能力520.89万吨/日;试运行项目11个,设计处理能力26.62万吨/日;近期新建成项目19个,设计处理能力55.55万吨/日。为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减排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各地要按照《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检查考核,规范运行行为,强化运营管理。对已正式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处理效率;对已进入试运行的项目,要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验收等工作,今年一季度前必须于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由在建项目转为正式运营项目;对新建成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后续工作,尽快组织试运行,并通过住建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试运行”信息,力争今年四月底前全部转为正式运行。
二、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是确保污水厂正常发挥投资效益和减排效益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切实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当作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本辖区管网建设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完善管网建设和改造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本年度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明确建设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步伐,不断扩大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今年内要实现各城市建成区各社区主管网全覆盖,老城区要实现支管网全覆盖。为全面掌握全省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并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提供依据,请各市州于3月30日前将本地及所辖县(市)管网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报送省污水处理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