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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对于重大或较大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应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发展态势,视情赶赴事发现场,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时,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进行处置。根据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的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处置工作需要,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及时提高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影响不会进一步扩大的事件,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5.2应急处置

  5.2.1重大事件(Ι级)的处置

  重大事件的处置,应在省、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采用口头形式先报告,然后再书面补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价格监测。全市价格监测转入紧急监测预警状态。

  (3)值班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实施价格紧急措施。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在我市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部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5)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实施商品物资紧急调配,保障供应,平抑物价。

  (6)实施价格秩序集中巡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例,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5.2.2较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较大事件由市指挥部及协调县区处置。

  (1)信息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2)价格监测。全市价格监测转入紧急监测预警状态。

  (3)值班制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不间断值班。

  (4)市指挥部办公室迅速提出对价格异常上涨商品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干预措施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5)实施价格秩序集中巡查。对典型违法案例,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5.2.3一般事件(Ⅲ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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