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射击箭运动中心关于进行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通知
为促进在备战2013年全国运动会新周期建设复合型团队和教练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2月14日(初定)进行上海射击队教练员竞聘和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和续聘原则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优先续聘本中心2010年度训练比赛成绩优异的教练员;
(二)竞聘和续聘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教练员进入上海队执教。
二、竞聘基本条件
㈠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
㈡教练员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住队训练及比赛要求。(50周岁以上,具有国家级教练职称的教练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㈢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坚定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善于学习,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好;责任心强,能够严格要求,并能以身作则,注重教练员的表率作用。
三、岗位设置
上海射击队实行领队领导下的主教练负责制,承担上海市体育局和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每个项目的训练工作由主教练负责。对不能完成中心下达的阶段性指标和违反队规队纪的教练员,上海射击队有权提前解聘。
1、男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2、女子步枪项目:主、副教练;
3、男子手枪慢射项目:主、副教练;
4、男子手枪速射项目:主、副教练;
5、女子手枪项目:主、副教练;
四、聘期
自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决定聘任之日起,至2013年全运会周期结束之日止,在此期间中心将根据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教练员综合表现,对教练员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竞聘和续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跃舫(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主任)
副组长:全志伟(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党总支书记)